中国建筑业协会
石化建设分会文件
建协石化[2010]23号
关于开展中国工程建设行业职业经理人
资格年审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会员企业:
按照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《关于继续开展中国工程建设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》(中施企协字〔2010〕21号)和《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工作组织管理办法》,以及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年审和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的要求,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石化建设分会(以下简称“分会”)的工作安排,分会将于四季度开展职业经理人资格年审和继续教育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需参加资格年审和继续教育人员范围
2007年以来取得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(高级、中级)的人员。(具体名单见附件1)
二、资格年审和继续教育安排
1.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,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审。资格年审和继续教育每三年一次,二者结合在一起进行。
2.年审合格条件:凡如期参加继续教育,在持证有效期内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过失者视为年审合格,由年审机构在其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年审栏中予以确认。
3.分会拟采取分区集中培训的方式开展职业经理人继续教育,每期1天(高级4学时、中级8学时)。届时另行通知。
4.凡未通过年审的职业经理人,不得参加“优秀职业经理人表彰活动”。
三、其他
1.请各有关单位核实、确定本单位于今年参加职业经理人资格年审和继续教育的人员名单,按要求填写《参加2010年职业经理人资格年审和继续教育人员汇总表》(见附件2),于9月15日之前将表格电子版以E-mail形式报至分会。
2.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分会网站(www.pbccia.com)“分会通知”栏目中下载。
3.联系人:关馨竹,电话:010-64823189,传真:010-64823496,E-mail:guanxz@sinopec.com.cn。
附件:1.已取得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人员名单
2.参加2010年职业经理人资格年审和继续教育人员汇总表
二○一○年八月三十一日
抄报:本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